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皖西学院分析测试中心人员考勤制度

发布者:分析测试中心 发布时间:2018-07-12 点击数:129

为了强化中心职工岗位责任意识,服务意识,加强岗位管理,严肃工作纪律,提高工作效率,保证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,参照《皖西学院考勤与请销假暂行规定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

1、中心全体职工实行坐班制度,未经学校批准,不得在校外兼职、上课。
 2
、中心实行打卡签到,不得代打卡。中心人员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。在上班规定时间后30分钟内打卡为迟到,在下班规定时间前30分钟内离岗属早退。超出上述规定时间按旷工半天处理;迟到、早退累计三次,按旷工半天处理。
 3
、强化中心会议纪律,开会时间必须准时出席,会议开始后十分钟内到达属迟到,十分钟后属旷会
通知参加学校大会,无故缺席者,按旷会处理。
 4
、中心人员上班时间有事需中途外出,应向中心主任请假,说明外出原因和所需时间,外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小时,超出两小时要书面说明情况,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。
 5
、请假及手续
⑴探亲假、婚丧假、产假、工伤假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。
⑵凡请事假、病假,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(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或病好后须补办医院证明,一般不接受电话请假),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。
⑶因公出差和参加各种会议,需向中心领导请假,并向实验室主任办理离岗手续。
 6
、旷工及处理
1)超假、未请假、请假未获批准而离岗的人员和擅自离岗的人员一律按旷工处理。
2)连续旷工时间超过7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人员,建议学校予以辞退或按自动离职处理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。
3)凡旷工者,建议学校从旷工之日起停发旷工期间的工资及岗位津贴。
4)职工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及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,并记入职工业务档案,与绩效工资和奖金挂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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